Page 242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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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市場攤(鋪)位使用費收取情形,或有不分位置單價相同,或依所在位置收取不同使用
費,並有高低單價差距數倍,或面向騎樓攤位使用費單價低於市場內部攤位等情形,有待參
酌各市場區位及攤(鋪)位位置,妥為研訂適切收費項目及數額標準,俾利使用費收取有所
準據。另查成功、果菜及百福等3處公有零售市場屬高壓受電用電場所,均已辦理用電設備
定期檢測,惟仁愛及博愛2市場雖屬低壓(六百伏特以下)受電且契約容量已達50瓩之用電
場所,惟尚未依「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第3條及第10條等規定,辦理用
電設備定期檢測,又各市場用電設備囿於相關經費有限,近15年均未辦理改善,時有攤商因
營業設備用電需求而另行加設用電迴路,易增加市場用電風險,有待依規定辦理定期用電檢
驗,並衡酌預算額度適時檢討改善用電設備。以上,經函請市政府研謀改善,以保障攤商權
益,並強化公共安全。據復:公有零售市場使用費將依各市場所在地點公告地價,及建築物
不動產評定價格等進行檢討,並研訂收費標準;另仁愛及博愛市場將依規定申報用電場所,
並定期辦理檢驗維護,以提升用電安全。
(十九)為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劃設保護區,惟保育成效尚待持續辦理監測作
業,又將實施水陸遊憩人流管制措施,相關限制事項亦待持續加強宣導,以落實
海洋生態保育,並兼顧地區觀光旅遊事業。
產業發展處為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設有「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及「望海巷潮境
海灣資源保育區(下稱潮境保育區)」等2處海洋保護區,公告禁止採捕(含徒手及沿岸垂
釣等行為)水產動植物或破壞棲地環境之行為,又於111年間向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提報
「112年度基隆市海洋保護區經營管理與維護計畫」並經核定經費736萬元(中央補助552萬
元、地方自籌184萬元)。經查海洋保護區經營管理與維護情形,核有下列事項:
1.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尚待持續辦理生態及環境監測,以維護地區海域物種多樣
性: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委託國立中山大學110至111年辦理「海洋保護區經營管理成效
評估及輔導計畫」總結報告,全國45處海洋保護區中,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因部分植物
或海洋生物數量由少變為稀少或無,及缺乏超過30公分魚類,其排名居全國末段(42名),
又產業發展處112年已擇選5個點位,委外調查各潮間帶或亞潮帶海洋生物資源,將評選生態
狀況較佳或生物多樣性較為豐富區域,作為分區管理參據,經函請市政府強化生態維護作
為,並依調查結果,慎選適合區域妥適加強管理,持續辦理保育區生態及環境監測,以有效
維護地區海域物種多樣性。據復:已於113年度辦理保護區生態調查及環境監測等事項,將
持續調查及累積長期生態資料,並蒐集利害關係人意見,以評估保育區範圍及管理方針,及
評選生態狀況或生物多樣性較為豐富區域分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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