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9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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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教育處、民政處、產業發展處、交通處、都市發展處、觀光及城市行銷處等單位,及環

           境保護局、文化局、警察局等機關辦理,年度可支用預算數43億3,644萬餘元,執行數13億
           9,600萬餘元,執行率32.19%,均較111年度之14億9,912萬餘元及46.17%為低,又執行率

           未達80%者,計有25項,占總項數逾7成(71.43%),亦較上年度增加9項,其中未達10%
           者計有10項,占28.57%,甚有「百福公園、百福國中、北五堵研發新鎮、六堵科技園區及
           七堵生活圈再生工程」、「望海巷海灣串聯計畫」等2項悉數未執行,及「中山一、二路道

           路拓寬工程(基隆港西岸高架道路拆除替代道路)」、「南榮公墓興建生命典藏館」、「暖
           暖區過港路工程案」、「要塞司令部(停六)停車場工程」等4項執行率未及1%情事,經函

           請市政府督促所屬研謀改善。據復:已檢討計畫落後原因妥擬改善對策,並督促各機關落實
           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全生命周期管理,以提升各計畫執行成效。
               2.各機關辦理情形間有規劃設計、招標決標、履約管理及使用等各階段共同性缺失態

           樣: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辦理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總經費達5,000萬元以上者執行情形,經依
           規劃設計、招標決標、履約管理及結算驗收暨使用管理等辦理階段,彙整112年度共同性缺
           失態樣,包括:(1)規劃設計階段:未妥適辦理採購前置評估作業、規劃設計未周全致須

           變更設計,影響計畫推動;(2)招標決標階段:未確實審酌採購預算額度,妥適辦理規劃
           設計及預算書圖審查,致歷經多次招標均流標;(3)履約管理階段:未依圖說規範施工、
           未依契約督促得標廠商積極施工、未落實查證施工日報等紀錄;(4)結算驗收暨使用管理
           階段:逾期完工及缺失逾期改善,未辦理扣罰、辦理巨額工程採購,惟完工後未依規定提報

           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資料等。上述缺失態樣,經函請市政府督促所屬檢討改善。據
           復:已督促各機關注意檢討並落實管控,以減少錯誤行為重複發生情形。
               3.部分機關辦理個別性計畫亦有設備測試運轉、結案驗收及施工進度管控等未臻周妥情

           事:都市發展處辦理東岸郵輪廣場(港區範圍)工程,核有模板外緣或交接處高程誤差,大
           於施工規範所列鋼構允許誤差±5mm情事;產業發展處辦理動物收容所整建工程,核有未依規
           定辦理部分驗收即先行使用,復未妥適處理驗收缺失改善進度,影響後續開放時程;環境保
           護局辦理親水環境營造整體計畫,核有部分工程多次流標影響推動期程,且有設備未辦理測

           試運轉及改善成效評估,或故障無法啟動;文化局辦理基隆美術館展場提升計畫,核有規劃
           未臻周妥及執行進度落後等情事。以上,經分別函請各工程主辦機關檢討改進。據復:均已
           檢討改善,並依契約規定妥處。

             (三)施政目標已達成項數較上年度提升,惟未達成項目之改善措施、部分指
           標與中央考評項目連結度及執行進度管考等事項,均待檢討強化或加強辦理,以

           有效提升施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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