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5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P. 305

滅失或減損價值之虞者,主管機關                   表 1  部分市定古蹟及歷史建築本體構造損壞情形

           得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限                   文化資產     指定或登     類別  公私有          111、112 年
                                              名稱      錄公告日                     巡查損壞情形
           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主管機關                仁 安 街 港 務 局  108.9.16 歷史建築  公有   一樓柱子龜裂,二樓外觀
                                          宿舍                               裝飾泥作部分損毀。
           得逕為管理維護、修復,並徵收代                                                 右側屋頂破損,左側迴廊
                                          靈泉禪寺開山堂  93.3.1  歷史建築  私有
                                                                           傾斜。
           履行所需費用,或強制徵收古蹟、                                                 正殿及左側木樑斷裂,右
                                          靈泉禪寺佛殿       97.5.1  歷史建築  私有
                                                                           側屋簷坍塌。
           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及其所定著土
                                          瑪陵坑石頭厝  101.3.21 歷史建築  私有  本體構造已有部分損壞。
           地。經查截至112年10月止,文化              修竹居         110.3.17 市定古蹟  私有  門口屋簷木架破損。
           局已辦理市定古蹟修竹居及3處歷                資料來源:整理自基隆市文化局提供資料。

           史建築之緊急搶修計畫或加固工程(表1),至仁安街港務局宿舍土地及建物權管機關為交通部航港
           局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該局尚未適時促請權管機關修復;另靈泉禪寺佛殿等4處私有文化資產,

           尚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3條及第30條規定擬定管理維護計畫等情事,經函請文化局積極協商權
           責單位修復,並協助私有歷史建築擬定管理維護計畫,以妥善保存文化資產。據復:仁安街港務

           局宿舍部分,已函請權管單位善盡管理維護責任,其餘4處私有文化資產構造損壞部分,已辦理緊
           急加固或緊急搶修工程中;另已函請靈泉禪寺擬定管理維護計畫,至瑪陵坑石頭厝、修竹居等2處
           文化資產因所有權人維護意願低落或土地所有權人眾多等,將持續輔導協助擬定管理維護計畫。

                3.陸續修復沙灣地區各處文化資產,惟資產活化再利用總體運作檢討評估
           作業未臻周妥,有待審慎考量地區條件及限制,研擬具體可行規劃策略,以提

           升資產活化效益。
               文化局為彰顯基隆市多重歷史文化價值,藉由紀念性建築作為歷史空間敘事基礎,推動大基

           隆歷史場景再現整合計畫1.0、2.0第一階段及2.0第二階段,並於105年7月、109年12月及111年6
           月經文化部核定各期補助計畫,並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至第4期特別預算「城鄉建設」類

           別之「文化生活圈建設-文化保存-再造歷史現場」項下補助,總經費11億6,904萬餘元(中央補
           助8億19萬餘元,地方自籌3億6,885萬餘元),辦理期間自106年至114年底止,其中大航海歷史空
           間整合計畫核定經費5億8,281萬元,占總經費49.85%,以基隆東岸大沙灣地區為臺灣目前少數現

           存經歷鴉片戰爭、清法戰爭之歷史遺跡現場,規劃修復要塞司令部、要塞司令部校官眷舍、要塞
           司令官邸、旭丘指揮所及漁會正濱大樓等5處市定古蹟與歷史建築,依據其歷史文化資源特色及場

           所屬性,以特色區概念,整合周邊文化資源點,如市長官邸、法國公墓園區(舊公車處)、大沙灣
           石圍遺構、太平輪遇難旅客紀念碑等,規劃導入常態經營,帶動周邊社區及商家共享之文化經

           濟。經查上開要塞司令部等5處文化資產陸續於109年1月至112年1月間完成修復,除要塞司令部已
           於112年11月8日正式營運外,其餘漁會正濱大樓及旭丘指揮所2處已辦理多次招標未成,尚待賡續



                                                  乙-98
                                                 ~287~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