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2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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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為改善消防廳舍環境於 108 至 112 年間陸續辦理消防分隊廳舍新建及整修工程,
工程經費 1 億 1,597 萬餘元。經查其執行情形,核有下列情事:
(1)百福分隊整修工程核有未依規定申請審查許可即開工施作情事:消防局為改善
百福分隊消防廳舍環境於 112 年 2 月委託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規劃設計,工程經費 450 萬元,
嗣於同年 8 月辦理「百福分隊整修工程」公開招標,廠商以 362 萬元得標承攬,該工程包含
新增室內隔間、窗戶更新、地坪整修等,經於 112 年 9 月 5 日開工,同年 12 月 6 日完工,
嗣經本室於 112 年 10 月間查核發現部分新增室內隔間,其牆體上下需設置隱藏式伸縮機構,
且移動展開後形成分隔空間。經查建築法第 77 條之 2 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3 條等
規定,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係為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所稱之室內裝
修行為,應向市政府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審查及開工許可,惟消防局未依規定辦理即開工施
作,經函請市政府主管建築機關及消防局查明妥處。據復:都市發展處於 112 年 11 月現場
勘查後,函請消防局依規定改善,嗣經消防局檢討並要求相關單位注意加強確依建築法規辦
理,至委託設計廠商責任部分,將依契約規定扣罰。
(2)暖暖消防分隊廳舍新建工程核有完工後持續發生滲水情事:消防局為解決暖暖
分隊廳舍救災動線不佳及耐震能力不足等問題,於 108 年規劃新建 4 層樓之辦公廳舍,總經
費 1 億 813 萬餘元(內政部消防署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補助 7,963 萬餘元、市政府
自籌 2,917 萬餘元),該新建工程於 110 年 3 月 25 日竣工,同年 4 月 20 日驗收合格,建築
物保固期間自驗收合格日起 5 年(110 年 4 月 20 日至 115 年 4 月 19 日止)。經查該工程完
工使用年餘,尚在保固期限內即發生滲水情形,該局前於 111 年 6 月間曾要求施工廠商改
善,並限期於 6 月底前完成,惟未能確實改善,致滲水範圍持續擴大,且本室於 111 年 10
月 間 會 同 消 防 局 現 地 勘 查 , 仍 發 現 部 分 樓 層 有 多 處 滲 水 情 形 , 經 函 請 消 防 局 積 極 檢 討 妥
處。據復:已責由原施工廠商進行修繕,並於 112 年 11 月 21 日改善完成,將持續注意後
續使用情形。
(四)111 年度重要審核意見追蹤查核情形
本 室 於 111年度審核報告內列重要審核意見,計有已逐年增補消防人力及購置汰換
消防救災裝備,惟人力及裝備仍有不足,有待積極籌措經費補足,以提升整體消防救
災效能,並保障消防人員執勤安全1項,經賡續追蹤查核實際辦理結果,已依改善措施
持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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