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5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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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截至 112 年底止,計有 12,987 筆及 5,781 筆、其面積各為 959.78 公頃及 394.82 公

           頃,有關其管理情形,核有下列事項:

               1.經管市有及國有土地,遭占用與欠繳使用補償金均較上年度增加:財政處為遏止經管
           市有及國有不動產被占用情形繼續擴增,及掌握被占用不動產資料並加強處理,訂定「基隆
           市政府加強清理被占用市有及國有不動產計畫」,由各管理機關單位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辦理

           土地巡查,並於每年 1 月 15 日及 7 月 15 日前,將被占用土地處理成果送財政處彙整列管。

           經查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截至 112 年底止,經管被占用市有及國有土地計 998 筆(面積
           5.78 公頃),有關其辦理情形,核有:(1)財政處經管市有土地遭占用 956 筆、面積 5.36 公

           頃,尚有 209 案之應收使用補償金計 576 萬餘元仍待收繳,較上年底之 4.94 公頃及 449 萬
           餘元,增加 0.41 公頃(8.35%)及 126 萬餘元(28.11%),經查前開 209 案應收使用補償金之

           處理情形,屬已寄送催繳函而尚未提起民事訴訟或聲請支付命令者計 123 案(金額 181 萬餘
           元,占欠繳案件總額 31.52%),其中積欠逾萬元者 43 案、積欠逾 15 年者 2 案,有待持續加

           強清理;(2)所屬 10 個機關單位及學校經管國有公用土地遭占用者計 42 筆、面積約 0.42 公

           頃,較 111 年底增加 12 筆土地(面積 0.25 公頃),係都市發展處新增清查案件,惟尚未依規
           定收取使用補償金,又原由和平國小經管 14 筆土地(面積 0.09 公頃)迄至 112 年底,仍因占

           用面積疑義亦未收繳使用補償金,均待督促及協助處理。以上,經函請市政府加強辦理清查
           作業,並督促各管理機關依規定妥處。據復:(1)113 年度使用補償金將併同以前年度積欠款

           項計收,並視收繳情形優先處理積欠金額較高者;(2)已要求相關管理機關積極辦理使用補
           償金計收事宜,並由財政處定期追蹤辦理進度。

               2.已訂定公園用地占用作業指引,惟未依規定落實辦理巡查:都市發展處為防止並及早
           發現經管公園用地被占用情形,於 111 年間訂有「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權管之公園用地被

           占用作業指引」,規範無開闢計畫或長期有開闢計畫之公園用地,於未排除占用前,收取土
           地使用補償金,並暫按現況列管,且應定期巡視檢查(每季一次),如有增、改建等擴大占

           用行為,即提起訴訟排除占用。截至 112 年底,該處列管遭占用公園用地,計有七堵區五堵

           段下坡小段地號第 187-31 等 14 筆土地,占用面積總計 3,707.72 平方公尺,雖已依規定收
           取土地使用補償金,惟除信義區中正段二小段等 5 筆土地於第 2 季辦理巡查作業外,其餘皆

           未依前揭指引於未排除占用前每季定期巡視檢查,另中山公園自 111 年亦未曾辦理巡查作
           業,經函請市政府確依規定辦理巡檢作業,以落實財產管理機制。據復:轄管公園定期皆派

           員清掃、巡查並回報狀況,續將依規定定期巡檢並作成相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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