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4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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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為應業務需要辦理各類採購案件,惟採購過程間有事前評估、
        評審決標及履約使用等未盡周妥情事,另對於違反政府採購法應刊登拒絕往

        來廠商作業,亦未能依規定妥為辦理,均待檢討改善,以確保政府採購秩序
        及品質。

            市政府暨所屬機關 112 年度辦理之採購案計 1,659 件,決標總金額 45 億 2,672 萬餘元,
        包括工程採購 422 件、決標金額 17 億 5,694 萬餘元,財物採購 391 件、決標金額 5 億 8,850

        萬餘元,勞務採購 846 件、決標金額 21 億 8,127 萬餘元。本室 112 年度查核市政府暨所屬
        機關工程採購作業辦理情形,經彙整共同性缺失態樣,核有未依規定確認機關人力與能力是

        否足以勝任統包案之審查及管理工作;未依採購流程簽辦核定,即刊登招標公告;未依規定
        載明工作小組初審意見;未於規定期限辦理刊登決標公告;未落實施工品質查核;工程完工

        後部分設施發生損壞或建築物滲水等 6 項共同性缺失,業函請檢討改進。另對於依政府採購
        法第 101 條規定,廠商有違法或重大違約情形時,依情節輕重予以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 1

        年或 3 年處分之相關案件辦理情形,經運用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核 109 至 111 年度各
        級法院判決或地方檢察署函知市政府緩起訴案件,根據判決或緩起訴書內容所載,計有八斗
        國小辦理「101 年改善教學環境設施整修工程」、「102 年操場整修改善學習情境工程」、

        中華國小辦理「102 年度改善體育教學環境設備工程」、尚智國小辦理「103 年改善教學環
        境及設施整修工程」、長樂國小辦理「103 年度改善教學環境及設備工程」、基隆市立醫院

        辦理「工程、勞務採購作業及小額採購、臨時採購」等 6 案採購案,共計 10 家投標廠商犯
        有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圍標及偽造文書等違法行為,惟迄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刊登拒絕往

        來廠商,且於接獲法院或檢察署函知違反政府採購法之判決書或緩起訴書後,未依法追繳已
        發還押標金等情事,經函請市政府檢討改善,以防杜不良廠商違法、違約行為,影響其他機

        關採購案件,確保政府採購秩序及品質。據復:採購案件共同性缺失態樣業通知各單位及所
        屬機關注意檢討改進,並納入採購稽核及教育訓練加強辦理;至相關違法行為案件,招標機
        關已辦理刊登拒絕往來廠商,並通函所屬機關學校嗣後應確實依照規定辦理,以維採購公平

        性,並刻正向相關投標廠商進行押標金追繳作業中。

           (二十八)持續辦理經管財產維護及管理業務,惟部分應收使用補償金及新
        增占用案件尚待加強催收及清理,又經管公園用地亦待強化巡查作業,以提升

        財產管理成效。

            財政處為加強財產管理,訂有基隆市市有財產管理作業辦法,俾各管理機關單位據以執
        行市有財產保管、取得、使用、毀損及檢核工作。經查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市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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