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3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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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地政處主管

               地政處主管僅基隆市地政事務所 1 個機關,辦理土地建物登記、異動、測量複丈、法院
           及稅捐機關囑託登記事項、謄本核發、地目變更、規定地價、地權調整、地價動態調查、地

           籍管理及土地利用等業務。茲將 112 年度決算審核結果說明如次:
             (一)計畫實施之查核

               業務計畫 3 項,下分工作計畫 5 項,包括土地建物登記、土地建物測量及複丈等重要施

           政項目,均已執行完成。
             (二)預算執行之審核

               1.歲入預算數 7,916 萬元,決算審核結果,審定實現數 9,512 萬餘元,應收保留數 42 萬
           餘元,主要係應收違反土地法等案件之罰鍰;合計決算審定數為 9,555 萬餘元,較預算增加

           1,639 萬餘元(20.71%),主要係不動產登記案件增加所致。
               2.以前年度歲入轉入數計 47 萬餘元,決算審核結果,審定實現數 4 萬餘元(8.81%);

           減免(註銷)數 2 萬餘元(4.90%),係註銷已逾執行期間之行政罰鍰;應收保留數 40 萬餘

           元(86.29%),主要係違反土地法等罰鍰案件尚待收取。
               3.歲出原編列 1 億 787 萬餘元,經追加預算 33 萬餘元,追減預算 30 萬元,合計 1 億 791
           萬餘元,決算審核結果,審定實現數為 9,956 萬餘元(92.26%),預算賸餘 834 萬餘元

           (7.74%),主要係實際進用員額較少,人事費賸餘。

               4.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計569 萬餘元,決算審核結果,審定實現數401 萬餘元(70.56%);
           應付保留數 167 萬餘元(29.44%),係信義辦公室耐震補強工程尚在辦理中。

             (三)重要審核意見
                定期調查土地買賣資訊辦理重新規定地價作業,惟各行政區地價調整未盡

           均衡,有待審慎評估各地價區段差異情況,妥適訂定調整期程逐步縮減差距,
           以提升區域地價均衡性。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 14 條規定,每 2 年重新規定地價 1 次,以

           做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依據,及課徵地價稅之標準。該所各期為辦理重新規定地
           價作業,均分區調查近 1 年              土  地  價  格  或收益價格,及參酌內政部提供各縣市土地公告

           現值與實價登錄數據資料,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                                 嗣  經提報基隆市地價及標
           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通過後辦理公告,前次係於 111 年 1 月 1 日公告重新規定之地

           價。經查全市 2,738 個地價區段本期地價調整資料於 113 年 1 月 1 日公告,全市公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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