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6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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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 3 條第 4 項規定,工程完工後 15 日內,由目的事業單位備齊相
關證明文件通知權責主管單位會同勘驗合格後,將原發之許可證繳回註銷。經運用道路挖掘管理
系統就 110 至 112 年辦理情形研析結果,核有:截至 112 年底,部分案件已逾完工期限 1 至 18 個
月,惟目的事業單位仍未依規定期限申報完工或辦理續證者計 17 件,且區公所亦未依基隆市挖
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 20 條規定予以裁處;又目的事業單位已申報完工,惟區公所尚未完成現
場勘驗者計 58 件(距完工日已逾 1 年者 24 件、6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者 19 件、未滿 6 個月者 15
件),期間如發生路面損壞,恐難以界定責任歸屬。以上,經函請市政府督促檢討改善。據復:
將請各管線單位儘速申報完工,及依規定辦理裁罰,並就申報完工案件排定現場勘驗時間。
3.持續改善里民活動中心休閒活動場地及設施,惟有兒童遊戲場設備未符
合國家標準,及部分戶外設施損壞未修復等情事,均待檢討改善,以確保民眾
使用安全。
市政府為提供里民舉辦各項育樂活動及完善公共休閒空間,於各區設有里民活動中心計
142 處,並訂有基隆市各區里民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辦法,作為場地使用、管理及維護等之依
循。經查各區公所管理維護情形,核有:(1)安樂區公所為提升里民使用公園綠地遊戲場
安全,於 112 年 3 月依國家標準規範(CNS12642 及 CNS12643-2)檢驗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
及其使用範圍鋪面材料,其中內寮里民活動中心公園設置之兒童遊戲設備,經初驗結果,核
有 8 項檢驗項目不符合標準,該公所於 112 年 4 月暫時圍設封鎖線禁止里民使用檢驗不合格
場域,並進行修繕工程,嗣於 112 年 11 月辦理複驗,惟仍有 5 項與國家標準未符,復經本
室於 113 年 1 月間現地勘查結果,封鎖線業經移除且未設有禁止使用告示牌,恐有使用安全
疑慮,又該公所未依前開國家標準向廠商提出施作需求,致修繕後樓梯欄杆扶手直徑或最大
截面直徑及防護鋪面等項目,仍不符合規範,核有欠妥;(2)中正區公所為提供民眾適當
公共活動空間,近年陸續辦理正砂里民活動中心興建及後續興建等工程。復為改善及優化建
築物空間環境,賡續辦理整修及空間改善等非結構體裝修工程,各項工程經費總計逾 2 千萬
元。經本室於 113 年 3 月間會同該公所承辦單位現場勘查,核有:室外彩色紅外線攝影機 2
台損壞、休憩設施座椅 1 座遭拆除,及照明設備 LED 線燈因部分損壞而全部拆除等情形。以
上,經函請安樂區公所及中正區公所檢討改善,並儘速辦理修復。據復:(1)將依國家標
準規範辦理修繕,並已重新設立封鎖線及張貼告示,及不定期派員加強巡檢;(2)將於 114
年度編列預算更換室外彩色紅外線攝影機,另座椅係移至他處續用,及部分 LED 線燈損壞考
量維護負擔予以拆除,嗣後將注意加強各項設施維護管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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