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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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西定河水環境改善計畫」經費補助,經濟部於111年8月同意補助,計畫總經費1億
9,196萬元,計畫期程自114年至116年底止,完成後將委託廠商辦理代操作及營運管理。復查
工務處辦理之西定河周邊西定幹線污水下水道及污水用戶接管建設,已納列污水下水道建設
第3期實施計畫施作,於112年1月辦理規劃設計,並於10月間完成設計,刻正辦理污水分支網
及用戶接管協調工作,預計於114年底完成,至環保局規劃辦理之「西定河水環境改善計畫」
全案內容,將俟114年西定幹線污水下水道完工及用戶完成接管所替代,相關設施恐面臨施作
完成後即閒置或報廢情形,經估算該計畫已核付委託設計廠商1,897萬餘元,加計暫列補助經
費1億9,196萬元,及未來設施啟用後(10年間)之代操作及營運管理費用7,140萬餘元,將衍
生鉅額不經濟支出情事,經函請市政府審慎檢討相關單位或機關辦理重大公共建設,若為互
斥關係應適時妥為注意各案計畫規劃周妥性,並審慎評估西定河水環境改善計畫繼續辦理之
必要性妥處。據復:爾後針對互斥計畫將主動召開跨局處平台會議,加強橫向聯繫與溝通,
至西定河水環境改善計畫業於113年1月函報撤銷,經濟部並已同意撤案,嗣後將確實注意各
計畫規劃及執行期程,避免類案情事再度發生。
(七)為解決部分地區未設置消防栓或消防車無法即時進入等問題,於搶救
困難或狹窄巷道設置滅火器,惟有巡視維護作業未能落實,及跨機關通報聯繫
機制待強化等情事,均待研謀改善,以保障市民居住安全。
市政府於轄內消防車無法進入之狹窄巷道,及未設置消防栓等搶救困難地區設置滅火
器,截至112年9月底止,共設有7,384具,並依使用年限分期辦理更新汰換,以供民眾撲滅
初期火源使用,減少火災對市民生命財產威脅。經查基隆市各地區設置滅火器管理維護分工
作業,係依市政府「94年度滅火器設置及更換藥劑預算編列協調會」會議紀錄所列,年度滅
火器設置及更換藥劑預算編列於消防局,非年度更換之臨時耗損藥劑補充由區公所負責,各
里里幹事應就轄內滅火器,經常巡視並注意維護,如有任何無法使用狀況,應即通報區公所
(消防局)。復查消防局現行辦理年度更換滅火器,係於前1年針對將屆期(3年)者列冊,
並編製預定安裝滅火器統計表,函送各區公所確認裝設地點及數量,如有增設需求者亦可併
案提出,嗣經消防局確認更換數量及審視預算額度後,辦理採購更新或增設事宜,有關上開
設置、管理及維護作業分工,雖依94年度協調會紀錄由民政處(區公所、各里里幹事)及消
防局分別辦理,惟僅以會議紀錄規範,又該會議距今已逾18年,且111年至112年9月間滅火
器因鏽蝕引發劇烈洩壓爆裂計有9次(均為109年安裝者),造成中山區1處、中正區4處、安
樂區3處及仁愛區1處民宅或營業處所設施損壞及1人受傷情事,本室於112年10月間辦理消防
局抽查期間,據該局說明區公所或各里里幹事各年僅偶有於巡視發現滅火器無法正常使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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