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4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5次定期會暨第13-15次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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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本市協拍法規
完善本市協拍法規,有助於建立更友善、效率高、透明化的
協拍環境,吸引更多影視製作團隊至本市取景拍攝。謝國樑市
長上任以來,積極推動協拍業務,展現對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視,
並希望藉由影視作品的傳播力,提升本市在國內外的能見度。
透過制度化、法制化的協拍流程,不僅能保障拍攝團隊的權
益與安全,也能兼顧市民生活品質與公共資源的有效運用,促
進城市經濟與觀光發展。未來,基隆將朝向打造影視友善城市
邁進,成為北臺灣的重要拍攝據點。以下簡略概述近期協拍法
規之沿革:
1、基隆市政府獎勵影視製作補助辦法
本市原於 99 年 4 月 13 訂有「基隆市政府補助影視業者製作
拍攝實施要點」,後於 110 年 2 月 1 日經本府廢止(基府觀新壹
字第 1100204843 號函)。
本府為行銷本市優質形象,鼓勵影視業者至本市取景拍攝影
片,透過對影視業者之補助,旨在引領地方文化蓬勃發展;該
補助不僅能為本市之影視文化注入鮮活動力,亦能提升本市觀
光資源透明,吸引更多遊客、相關影視投資者之關注。並且,
隨著影視拍攝活動增加,亦能帶動本市商業、旅宿業等諸多業
者,進一步促成地方經濟成長,爰訂定「基隆市政府獎勵影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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