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2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5次定期會暨第13-15次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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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針對本市只有一家有線電視業者狀況,原 104 年 NCC 核准大
基隆有線電視公司籌設營運,但該公司迄 108 年 3 月原定開播
時間未完成第一期建設,NCC 已於 109 年 2 月取消大基隆有線電
視的設立許可。本府實亦樂見更多業者進駐本市,在市場競爭
的情況下,提供民眾更好的收視服務。
4、針對本市有線電視收費部分,經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全國各縣市有線電視經營情形,全國目前只有一家有線電視業
者經營者之縣市,包括本市、新竹市、新竹縣、南投縣、嘉義
市、宜蘭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縣市,而這些縣市公
告之 113 年收費標準每月每戶收費在 515 元~590 元區間不等。
多與 112 年相同。另外,有兩家業者的縣市如苗栗縣(560 元)、
雲林縣(540 元)、嘉義縣(555 元)、花蓮縣(590 元)、屏東縣(520
元)、台東縣(575 元),兩家以上如台中市(5 家)頻道全包方案
最低費率為 550 元,台南市(4 家)535 元,僅台北、新北及高雄
市因人口戶數超過百萬,方能在市場機制運作下,於頻道全包
方案取得 450-500 元的費率。本市頻道全包方案之收費價格為
台北、新北及高雄以外地區,全台最便宜,多元分組付費 200
元之 A 方案,費用及頻道數與台北市一致。
5、各頻道分組方案內容不同,頻道規劃可能未能滿足所有收視
用戶期待,用戶若對選擇之方案內容有建議,市府將轉達吉隆
卓參,列入未來規劃之考量。
(三)本府 114 年市政行銷宣傳說明
1、採購目的:為配合本府 114 年度一系列活動舉辦之宣傳,及
行銷宣傳本府 114 年度各項市政建設推動與成果展現,期藉由
各種形式之媒體曝光,使民眾能即時掌握市府舉辦之各項活動
訊息,並獲得周全且完整的相關資訊,以增進市民及全國民眾
對本市各項市政建設認同及參與,提升本市之能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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