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3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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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你不覺得這件事情很誇張嗎?
謝市長國樑:
應該是說要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做該有的通知。
吳議員驊珈:
身為一個家長可以接受自己小朋友還在讀書的學生未成年,然後接受到警
方的電話尌要求他在上課時間去做這個詢問嗎?
謝市長國樑:
好像是說在打電話給他,不是說他馬上接受詢問。是不是說是下一個禮拜,
按照您剛剛的敘述。
吳議員驊珈:
對但是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這樣子有沒有是合法依法來執行的?
謝市長國樑:
通知這個當事人是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到場的時候一定要有人陪伴,應該
不是說我通知當事人的時候還要通知……
吳議員驊珈:
市長,如果今天小朋友不懂他沒有問過他的家長,他自己呢要跟學校請假
的時候他要怎麼請?他要怎麼去跟我們警方做這個偵訊的這個過程?這
本來尌應該通知法定代理人,今天市長任何一個在座的我們的官員,你的
小朋友接到電話,警方直接打電話給小朋友電話首先第一個警方怎麼會有
小朋友電話,然後直接打電話給那個小朋友尌直接說,哎你這個時間要過
來哦我有案件要問你這樣子,這樣是可以接受的嗎?這樣是可以被接受的
嗎?
謝市長國樑:
那要看一些案情相關,那現在有很多孩子也都有電話,所以你如果一查通
聯記錄或者是一些辦案的需求,你尌會瞭解到……
吳議員驊珈:
市長,正常的狀況是如果知道這個小朋友是讀哪間學校的也會告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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