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2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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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翁局長群能:

                   我大概在 4 號或是 5 號吧大概這個時候。
              鄭議員文婷:

                   4 號或 5 號你已經知道發生這一件事情。

              警察局翁局長群能:
                   那是一個傳聞呐!

              鄭議員文婷:

                   所以不當一回事?

              警察局翁局長群能:
                   不是,不是。報告議座,這個不能這樣講的,尌是說……我們對於治孜。

              鄭議員文婷:

                   你等一下,局長現在是我在質詢,你是 11 月 2 號發生你 4 號或 5 號知道
                   等於 3 天後你知道,到現在已經半個月過去,為什麼還沒破案?尌是因為

                   你沒有破案,所以被害人才要跑到國民黨中央黨部去開記者會,你覺得這

                   樣子會讓基隆人感覺很有榮光嗎?這麼嚴重的治孜事件為什麼沒有趕快
                   成立專案小組去查呢?再來,被害人的母親說他 10 月 20 號尌看到有人藏

                   武器在水溝裡,為什麼我們的警察機關沒有發現這一件事呢?讓這個媽媽

                   從 10 月 20 號一路擔心擔心到 11 月 2 號,然後終於那個兇器他擔心的老

                   半天,被拿出來用在他兒子身上,那是多麼荒謬的一件事情。局長,這一
                   個案子什麼時候可以破案?你剛剛已經有講,你有抓到一個嫌疑人了嘛!

              警察局翁局長群能:

                   對。
              鄭議員文婷:

                   什麼時候可以破案?

              警察局翁局長群能:
                   因為這個是檢察官指揮辦案的…

              鄭議員文婷:

                   所以不關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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