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3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5次定期會暨第13-15次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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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里幹事平日工作繁瑣,協助里長推動里內各項事務,
諸如防災宣導、里內睦鄰互助活動、里民急難救助、
弱勢團體訪視救助、市容查報、災害勘查救助、獨居
老人訪視、精神病患緊急就醫及辦理里內大小活動
等,不分日夜、假日。然其工作職等不高、薪資不豐,
除薪資外,並沒有額外工作津貼或下里外勤加給;就
支用項目禦寒衣褲、防曬用品為例,里幹事每日下午
外勤,風吹雨打、日曬雨淋,相對於辦公室內服勤之
公務員有其特殊性及必要性,且因為係由公費購置亦
受物品管理手冊支用規定,需依規定期限報廢或列入
移交,反而造成不便與困擾。
二、里幹事係為民服務第一線,為協助推動各項巿政及區
政,必與里鄰長、志義工、社區人士、巡守隊及地方
意見領袖互動頻繁,也因與之長期互動,不免產生婚
喪喜慶等額外支出,為補助里幹事於里內推展基層行
政工作及人情世故等需要,及留住優秀人才提供市民
優質之服務,里幹事「駐里事務費」之編列有其必要
性。
辦 法:請基隆市政府從寬認定辦理。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三十六、提 案 人:韓世昱議員
連 署 人:秦鉦議員、鄭愷玲議員、呂美玲議員、連恩典議員、曾
紀嚴議員
案 由:建請市府對於本市發放敬老三節慰問(助)金自治條例第
二條第七項規定不合時宜修正為 105 年 11 月 30 日前設
籍本市且年滿 65 歲之市民戶籍遷出再遷回本市未滿 1
年者,較為妥當,並且逐年延長 1 年,以符合有愛城市
敬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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