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9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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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函                   號函                           號函      號
               1130137533  1070073070  元,為鼓勵巡守工作  1130350579     1130137536  1124000894





               日府授警保壹字第  日以基警保字第  50  元為  日府授衛企壹字第               日府授警人壹字第  日院授人給字第 函修正「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備註(六)明定:各直轄市



            辦理情形        20  月  40 持續運作及慰勉協勤人員辛勞,警察局刻正研議再次調升夜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表規定 , 社區式長照機構及 住宿式長照機構之休憩設備、寢室不得設於地下樓層(如附 件),惟,本市地形多山坡、平地少且常有門牌號碼雖為地 下樓層,實際為一樓樓層,若依設立標準規定確實會使本市 長照服務單位設立不易,刻正依議員建議,函文至衛福部反 映本市推行之困難及請研議修法之可行性,俟該部回復後,  26 政府得視治安、交通、警察勤務狀況繁重程度,以自籌經 費(不列入基本財政支出設算,亦不得要求中央補助),



               12       11          26                           3       月  5
               月        年           月                            月       年
               9        107         9                            9       112
               年           號函調升夜點費每人新臺幣  年                       年
               113      本府警察局於   點費相關事宜。   113                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113  復市議會。
               一、本案業於  復市議會。   二、回復內容如下:   一、本案業於  復市議會。   二、回復內容如下:   一、本案業於  二、回復內容如下:   (一)依據行政院





            承辦單位   警察局              衛生局                                               62





               本市守望相助隊守護夜間治安  社區守望相助隊工作補助費作  隆市政府評估調整夜點費。  本市常有適合設置長期照顧服  基隆市政府向衛生福利部反映  以做為長照使用。



            案由    不遺餘力,基隆市警察局輔導里  業規定,二十二時至翌日六時前 服勤者才得支用夜點費,惟夜點 費已將近二十年未調整,建請基  務機構之建物,門牌號碼雖為地 下樓層,實際為一樓樓層,建請  修法可行性,使實際符合長期照 顧服務機構設置規定之空間,得  因六都警察薪資加給較高,致使警察局  本市基層警力流失嚴重。然以本 市位於海洋國門第一線,本市治 安穩定豎立本國形象,又城市板 塊緊鄰雙北,治安維護常與雙北 協作。建請市府協調中央主管機 關應提供本市警員繁重加給,以








            提案人   吳驊珈               吳驊珈                          施偉政

         次臨時會一般議決案   議會文號







         9~11  1130137533 1130500589   1130137534 1130500590     1130137536 1130500591

         屆第  市府文號
         20
            編號          143                      144                     145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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