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7 - 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7次定期會暨第19-21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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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社會處
質詢一:
本市全民健保自付額補助(749 元),原住民 55 歲以上即可申請,惟幸補
助係採申請制,建請與戶政單位連繫,提供以上符合資格名單,便於通
知其申請,保障其權益。
質詢二:“ 基隆市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收托計畫 ”內公托原住民子女為
第一順位,其補助多少?
因每月須繳交 12,000 元,一般補助 3,000 元、中低收 5,000 元、低收 7,000
元,原民部分其補助是多少?建請至少比照中低收 5,000 元。
質詢三: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自 111 年 5 月 1 日已生效上路,增
加“ 特別加保 ”對象,凡受僱於自然人雇主之勞工,如工頭、臨時工
或實際從事勞動之個人,皆可納保,其加保手續更可以利用超商(7-11)
管道入保,即可生效。
雖屬勞保局之業務,但主管本市勞工業務之社政單位,也應加強宣導,
嘉惠於勞工。
質詢四:
疫情發生,政府亦制定有關之補償措施(如附件),其一補償申請對象為
“ 居家檢疫者、居家隔離者 ”,而確診者必須在家被隔離者,應屬“ 居
家隔離者 ”。惟許多確診者至衛生單位申請居隔書外,另申請防疫補償
金時,即被駁回回應確診者是不能申請的,何以致此?
媒體也一再宣導防疫補償金政策,確診居隔者也未排除在外,而政策一
變再變,無所適從。確診者卻不符合請領資格,影響確診者權益,請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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