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7 - 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7次定期會暨第19-21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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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
D.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
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E.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F.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G.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
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3)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4)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
/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
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
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2.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量體溫、加強
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3.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
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4.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等
交通運輸: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5.餐飲場所:應嚴格落實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
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
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6.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三、疫情面面觀,從去年機構染疫案,檢視政府疫情指揮與應變缺
失,與病毒共存情況下往後的配套或措施是否有超前部署?
辦理情形:
因應本市 COVID-19 疫情自 111 年 3 月起逐漸升溫,針對本府社
會處轄管 27 家老人福利機構措施說明:
(一)防疫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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