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1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5次定期會暨第13-15次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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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自 111 年 7 月 1 日起,於完成網路申報地方稅作業
                             後,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即得免附土地增值稅、
                             契稅等完稅之紙本文件,更自 112 年 10 月 1 日起,推

                             動不動產贈與及遺產登記免附紙本稅單證明書,辦理
                             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時,只要提供國稅局核發繳清、
                             免稅或不計入總額等證明書右上方的「案號」,登記機
                             關即可透過內部系統線上查驗證明書電子檔等資料,
                             以替代原本應檢附的紙本文件。


                       4.土地、建物登記
                         受理民眾申辦不動產登記及核發各類登記謄本,統計期間

                         辦理 19,546 件(土地 57,685 筆、建物 25,341 棟)登記
                         案,核發 66,662 張謄本。

                       5.地籍清理業務

                         為清理光復初期總登記權利主體不明之土地,迄今累計公
                         告計 510 筆,累計完成清理計 415 筆,總清理率為 81.37%,

                         其中符合地籍清理條例可標售土地計 168 筆,已清理 110
                         筆(含辦理更正或繼承登記者 38 筆、已標售 36 筆、經 2
                         次標售未能完成標售囑託登記國有 36 筆),標脫總金額為
                         新台幣 4,087 萬 1,798 元,留供權利人或其繼承人領取價
                         金。


                       6.逾期未辦繼承登記持續優化作業
                         (1)逾期未辦繼承列冊管理數據


                             本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列冊管理累計有土地 6,903 筆、
                             面積約 148.2 公頃,建物 1,034 棟、面積約 5 萬 6,536
                             平方公尺,已於 113 年 9 月份辦理當年度列冊管理作
                             業。

                         (2)每月主動通知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

                             為提醒繼承人於法定期限內申辦繼承登記,避免繼承

                             人因逾期申辦繼承登記而遭處罰鍰,爰於被繼承人死
                             亡後一個月尚未完成繼承登記者,每月主動通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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