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5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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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題,並發佈新聞稿提供災害減稅資訊,各類災損稅務
減免如下表所示:
表 6:本市稅務局發佈災害減稅資訊
序號 災損類型 稅務減免
「房屋」因颱風災害受損,毀損面積占
整棟面積 5 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
1 房屋受損
者,房屋稅可全免;毀損占整棟面積 3 成
以上不到 5 成者,則可申請減半徵收。
「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無
2 土地受損
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屬查定課徵娛樂稅之業者,可申請扣除
娛樂業
3 因災害致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
因災害致未營業
期之娛樂稅。
「汽車、機車(151cc 以上)」泡水受損
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
汽車、機車
4 (151cc 以上) 使用,需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
泡水受損 續,得自災害發生日起 1 個月內,檢具
監理單位核發證明文件,向稅務局申請
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公司、行號之商品、原物料、固定資產、
5 公司、行號損失 設備損失,可向國稅局申請各項國稅減
免。
個人財產損失於次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時
6 個人財產損失
可列入列舉扣除額。
7 汽車受損 汽車受損可向監理站申請燃料費減免。
針對本次山陀兒颱風通報受災戶,稅務局秉持「從寬、
從速、從簡」原則,積極主動協助民眾災後稅捐減免,除了
向消防局、區公所取得受理通報資料,主動辦理減稅輔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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