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 案附件 二十七、提 案 人:楊秀玉副議長 連 署 人:陳明建議員、林旻勳議員、曾紀嚴議員、呂美玲議員 案 由:本市七堵區光明路段常因車輛疏忽未依規定行駛,導致 屢有車禍發生,為預防交通事故,建請市府能研擬設置 「交通安全電子看板」警示標語,以提醒駕駛及行人留 意,強化遵守交安頇知。 說 明:有鑑於本市七堵區光明路段屢傳車禍案件造成市民傷 亡,細究原因多為汽機車駕駛及行人未依規定違規跨越 雙黃線穿越及轉彎時未依規定留意左右兩邊路況,顯見 ~2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