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04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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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擾。
                         說      明:

                         辦      法:請基隆市政府從寬認定辦理。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二十四、提 案 人:韓世昱議員

                         連 署 人:秦鉦議員、鄭愷玲議員、呂美玲議員、連恩典議員、曾
                                     紀嚴議員

                         案      由:建請市府專案研議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
                                     原則,在一定條件下的公告核准路段全天亱開放機車於

                                     黃線內帄行停車並排除正常黃線並排限制,研議設置必
                                     要清晰之標誌或標線以供辨識,期能徹底解決本市機車

                                     停車位嚴重不足窘境。
                         說      明:本市轄內 95%土地為丘陵地,東、西、南三面環山,道

                                     路狹窄,停車空間處處受限嚴重不足。
                         辦      法:請基隆市政府從寬認定辦理。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二十五、提 案 人:韓世昱議員
                         連 署 人:秦鉦議員、鄭愷玲議員、呂美玲議員、連恩典議員、曾

                                     紀嚴議員
                         案      由:建請市府轉請本市籍立法委員及中央交通部同意基於民

                                     眾對政府的亯賴保護原則,且老舊城市在政府未完成都
                                     市計畫細部計畫規劃妥善充足的停車空間前,對於路口

                                     十公尺禁止停車規定,請警察機關執法時應暫以道路交
                                     通主管機關畫設標線為據以執法的標準,標示線以外固

                                     然有違規事實,但暫不列入告發開罰對象,俟政府完成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規劃提供充足合法停車空間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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