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會議內容
一、市政討論
市政討論第二案
案 由:有關本市公車車齡統計資料、如何利用資訊系統提升準
點率、駕駛函班費問題以及公車汰舊換新計畫(含是否
向中央申請補助購置新能源公車)之報告。
報告單位:交通處、公車處
議 決:
(一)市府應於遵守財政紀律下,依使用年限函速汰換舊有
公車,並積極向中央政府爭取補助。
(二)市府應改善監控資訊系統,以提升公車的準點率和運
營效率;另市府應檢討公車處人力資源,並保障駕駛
員的權益,以維持公車之服務品質。
(三)請市府將本市公車路網、營運績效及未來電動公車充
電站作通盤檢討,以作為公車營運改善之參考。
二、散會:12 時 12 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