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Microsoft Word - 00 目錄 -4校.doc
P. 177

明,建築物室內專修許可證明,所以造成現在業者的一些困難,首先我想請

                   問地政處處長,處長能請教一下以法規定,一定要合法房屋才能向地政事務
                   所辦理建戶第一登記,所以只要完成建戶登記必定就是合法房屋對不對?需

                   要再重念一次嗎?

              地政處蘇處長昱彰:
                   感謝鄭議座的質詢,我想在建戶第一登記是土地登記規則。合法房屋兩種狀

                   況,第一個就是說他是建築管理之前已經存在的房子,就是說建築法還沒實

                   施之前,第二個他有使用執照,這樣的話就叫在建築安全無虞的合法房屋,

                   所以有產權是他的,我們在地政單位所規定的是權利是他的,我們重點是在
                   這邊。

              鄭議員愷玲:

                   好,謝謝。所以只要是合法房屋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戶第一次,只要完成建
                   戶第一次登記就是合法房屋嘛,不然你怎麼可能讓他登記,對不對?所以,

                   我想請教市長,是不是我們這部分能夠比照其他縣市就合法房屋的認定只要

                   提供建築使用執照,以及建物二類謄本這兩項則一是不是就可以認定為合法
                   房屋,讓我們這些眼鏡業者就可以申請到一個驗光師的一個證明,然後也要

                   問一下其他縣市都沒有需要檢附這個建築物室內裝修許可證明,我真的問了

                   好幾個人,沒有人知道說原來我裝修房子還需要去申請這個建築物室內裝修

                   許可證明,問了一些裝潢業者他們才知道說有這個東西,裝潢業者或許他們
                   業者都知道,但是我們普通的老百姓根本不知道需要檢附建築室內裝修許可

                   證明,所以也只有在本市基隆市需要業者必須要提供這項證明,所以市府團

                   隊,我們能不能請教一下市長,你們是在輔導他們轉型,還是在管制他們轉
                   型,甚至於有些已經做了 60 幾年的老店,甚至即將要面臨關店的可能性,

                   所以以上是不是請市長能夠幫我回覆一下。

              林市長右昌:
                   好,謝謝,我想等一下請衛生局長說明一下,還有都發處長說明一下,因為

                   這個看起來應該是兩件事情,第一個是合法房屋的認定,第二個是檢附室裝

                   的證明,這個是實管的部分的問題,那位甚麼要檢附室裝的證明,是不是他


                                                   ~317~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