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5 - 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7次定期會暨第19-21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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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機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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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訊】新北市議會 10 月 21 日三讀通過「新北市動物
保護自治條例」,包含民眾最關切遛狗要繫繩鍊,飼主和場
所管理人須善盡動物救援責任,及全國首創納入經營動物長
期照護服務機構須取得認證;飼養動物參加動物生命教育課
程者,得予以獎勵。而獸醫診療機構發現動物受傷、受虐、
棄養應主動通報、任何人於本市內不得故意使用劣藥治療動
物;特定寵物買賣業者應提供定型化契約給購買者,違反規
定者將被開罰。私人收容所或場所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動保
處人員稽查,以及販賣山豬吊等攸關動物受害問題,全納入
法條,後續將送行政院核定後公布施行。
為保障高齡、殘疾毛寶貝需求,新北市政府率先納入動物照
顧服務管理,規定經營特定寵物長期照護服務機構須符合專
業人員照護及基本設施等資格,取得認證後才能經營,違者
將處新臺幣 1 萬 5,000 元以上至 7 萬 5,000 元罰鍰,並得按
次裁罰,後續管理辦法也將另行公告。
為解決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範調劑動物用劣藥之不足,首創
以自治條例明確規範任何人不得於本市內故意調劑或使用動
物用劣藥治療動物,違反者將處 3 萬至 10 萬元罰鍰,以降低
施打過期疫苗及劣藥治療風險。新北市提高動物醫療品質,
保障飼主和動物用藥安全的決心讓市民看得見。
另為避免民眾消費糾紛爭議,特定寵物買賣業者應將公版寵
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懸掛於營業場所明顯處,並提供給購買
者,違反規定者也將被開罰。
常見飼主帶寵物散步沒鏈繩引發公安事件,也將有法可
管,此次條例第 7 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
得出入之場所,應依體型及種類,使用鏈繩、箱籠或其他適
當防護措施,以管控寵物行動,而不遵守規定飼主,將可被
裁處 3,000 元至 1 萬 5,000 元罰鍰,並得依次裁罰,以避免
影響用路人安全,造成不可挽回傷害。但考量原住民傳統文
化及祭儀需要,不受此限。
辦 法: 建請市府修正本市自治規則-基隆巿犬隻管理辦法,改比照新
北市政府制定「動保自治條例」以共創友善動物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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