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2 - 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7次定期會暨第19-21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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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提 案 人: 基隆市政府
連 署 人:
案 由: 為內政部核定補助本府辦理「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
建計畫書事務」所需經費 30 萬元(中央補助款 30 萬元
(100%)),因未及納入年度預算,請同意辦理墊付,俟編列
112 年度預算歸墊轉正,詳如說明,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內政部 111 年 4 月 7 日內授營更字第 1110805872 號
函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 44 點第 4 款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依據「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
建計畫作業要點」第 4 點,申請補助本市辦理擬具都市危險
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書事務,111 年 4 月 7 日經內政部同
意核定中央補助款 30 萬元,為配合計畫執行需要,敬請貴會
同意墊付。
三、檢附前揭函文影本乙份。
四、檢附本府第 1936 次市務會議紀錄。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 通過。
六、 提 案 人: 基隆市政府
連 署 人:
案 由: 為內政部核定補助本府辦理「111 年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
構安全性能評估作業」所需經費新台幣 93 萬 5,000 元(中央
補助款 93 萬 5,000 元(100%))因未及納入年度預算,請同
意辦理墊付,俟編列 112 年度預算歸墊轉正,詳如說明,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內政部 111 年 4 月 7 日內授營更字第 1110805871 號
函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 44 點第 4 款規定辦理。
二、本補助為鼓勵民眾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以瞭解建築
物耐震安全之能力,在完成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後,得檢具申
請資料向本府申請評估費用補助。本案經內政部 11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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