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8 - 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7次定期會暨第19-21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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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各醫院一般急性病床床數級距律定開設比率,
                    專責醫院依循辦理。

                  2.為有效利用醫療資源,保全醫療量能,本市衛生局督導醫院落實執
                    行COVID-19確診病例輕重症分流,專責病房收治分為輕、中、重確

                    診者,無症狀、輕症之確診者屬年齡70歲(含)以上、懷孕36週(含)
                    以上及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出生3-12個月且高燒(>39度), 經

                    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者;住院天數以不超過5天為原則。
                  3.倘經醫師評估已無住院醫療需求,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得由醫

                    院先行安排出院;未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下轉返家進行居家照護
                    至隔離期滿。

                  4.督導專責醫院每日回報專責病床佔床率,以掌控本市醫療量能,且
                    自6/2起空床率即突破20%,6/16、6/17更達50%,顯示防疫已具成

                    效,且醫療量能充足。
                  5.依本市急救責任醫院分級,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分級評定為中度級

                    急救責任醫院,兒科加護病房設有 2 床。基隆長庚醫院分級評定為
                    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兒童加護病房設有 5 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 111 年 5 月 20 日肺中指字第
                    1113800255 號函發各縣市衛生局,因應 COVID-19 兒童確診人數增

                    多,為提升兒科重症醫療量能整備,於 3 日內完成開設兒科專責
                    ICU病床,本市長庚醫院於期限內開設1床以收治重症確診者為主,

                    且同步調整 COVID-19 專責 ICU 之收治以兒童確診者為優先。


                  (三)醫護勞動權益與醫療量能確實分流
                  辦理情形:

                  1.本府針對所轄因疫情具有專責醫院之院所,除基隆長庚醫院業已於
                    111年6月16日已完成檢查,並未有相關違反法令之情事,另針對衛

                    福部基隆醫院及礦工醫院因疫情影響無法立即受檢,另安排於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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