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3 - 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7次定期會暨第19-21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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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據客家基本法第九條,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
者,應由各級政府予以獎勵。
二、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
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其取得客語認證
資格者,應予獎勵,並得列為陞任評分之項目。
三、前項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同為原住民族地區者,由客
家委員會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商定實施方式。
四、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以外之中央或各級地方政府
客家專責機關(構)之公教人員,準用第二項規定。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 通過。
十一、 提 案 人: 童議員子瑋
連 署 人: 林議員旻勳、張議員顥瀚
案 由: 建請提升學生英語溝通及應用能力。
說 明: 請教育處持續加強打造各級教育雙語教學環境、並結合終身
學習體系、達成普及英語學習與重點培育雙語人才等目標。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 通過。
十二、 提 案 人: 童議員子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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