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3 - 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7次定期會暨第19-21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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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據客家基本法第九條,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
                                  者,應由各級政府予以獎勵。


                                  二、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

                                  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其取得客語認證
                                  資格者,應予獎勵,並得列為陞任評分之項目。


                                  三、前項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同為原住民族地區者,由客

                                  家委員會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商定實施方式。


                                  四、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以外之中央或各級地方政府
                                  客家專責機關(構)之公教人員,準用第二項規定。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  通過。




        十一、    提  案  人:  童議員子瑋


                   連  署  人:  林議員旻勳、張議員顥瀚


                   案        由:  建請提升學生英語溝通及應用能力。


                   說        明:  請教育處持續加強打造各級教育雙語教學環境、並結合終身
                                  學習體系、達成普及英語學習與重點培育雙語人才等目標。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  通過。



        十二、    提  案  人:  童議員子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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