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7次定期會暨第19-21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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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婷議員提請本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第十四條文字修正(調整):


         選委會收到連署人名冊後,經審查連署人數不足前條第一項之規定、或未依前條第
         三項分區別裝訂成冊提出者,應不予受理;合於規定者,應函請戶政機關於三十日


         內完成查對。
         戶政機關應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查對連署人名冊,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刪除:


         一、連署人不合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資格。
         二、連署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


         三、連署人名冊未經連署人簽名或蓋章。
         四、連署人連署,有偽造情事。


         連署人名冊經查對後,其連署人數合於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者,選委會應於十日內為
         公民投票案成立之公告,該公民投票案並予編號;連署人數不合規定者,選委會應


         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三十日內補提,並以一次為限,補提後仍不足規定人數或逾
         期不補提者,選委會應為公民投票案不成立之公告。


         ※議決通過。
         三讀會


         本會第 19 屆第 19-20 次臨時會,共計審查一般議案:92 案
         ※均依照二讀會意見通過


         臨時動議:無
         三、主席裁示:下午及明日全日自由考察蒐集資料

         四、散會:10:1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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