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7次定期會暨第19-21次臨時會議事錄
P. 103
※鄭文婷議員提請本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第十四條文字修正(調整):
選委會收到連署人名冊後,經審查連署人數不足前條第一項之規定、或未依前條第
三項分區別裝訂成冊提出者,應不予受理;合於規定者,應函請戶政機關於三十日
內完成查對。
戶政機關應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查對連署人名冊,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刪除:
一、連署人不合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資格。
二、連署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
三、連署人名冊未經連署人簽名或蓋章。
四、連署人連署,有偽造情事。
連署人名冊經查對後,其連署人數合於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者,選委會應於十日內為
公民投票案成立之公告,該公民投票案並予編號;連署人數不合規定者,選委會應
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三十日內補提,並以一次為限,補提後仍不足規定人數或逾
期不補提者,選委會應為公民投票案不成立之公告。
※議決通過。
三讀會
本會第 19 屆第 19-20 次臨時會,共計審查一般議案:92 案
※均依照二讀會意見通過
臨時動議:無
三、主席裁示:下午及明日全日自由考察蒐集資料
四、散會:10:19 分
~ 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