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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 決:本工程請市府於 104 年 5 月底前完工通車,不得再有延宕之
情事發生。
四、案 由:有關信義區義六路單行道 11 米道路計畫已通過,請市府能儘
速打通並拓寬(包括排水系統改善);另信義區信義市場周
邊排水系統改善,請市府一併提出報告。
議 決:一、義六路拓寬工程案,請市府籌措財源(含稅金抵充方式)
積極辦理,以有效疏解信義市場附近交通。
二、義六路及信義市場周邊排水系統改善案,請市府積極向
該地區積水問題。
五、案 由:孝東路左彎深溪路經常壅塞造成回堵至台 62 線匝道上,並造
成交通事故易於發生,請市府提出解決方案。
議 決:請市府將本會議員同仁意見提供給規劃公司參考,並儘速於
本年度內完成改善。
六、案 由:中央政府營建署陸續頒佈許多惡法,其中以建築法第 32 條中
對基隆市至少下列嚴重影響:1.都市景觀更新。2.消防安全劃
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3. 行 政院農委會依該條文
函文本市停止山坡地純建築行為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認定作
業標準,請權責單位研擬解套方案,並至本會報告。
議 決:一、有關中央最新解釋函示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之規定,請
產發處積極宣導,俾利市民申請相關建築開發。
二、請市府依本會各位議員同仁意見,因地制宜,突破相關
法規限制,儘速於本年年底前制定本市相關自治法規,
並同時要求中央修正適合本市之消防及建築法規,以利
本市之都市發展。
七、案 由:關於社區內都市計畫道路,未來市政府接管計畫;另市政府
曾經承諾對這些社區未來會有公共資源投入,請市府一併報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