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3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5次定期會暨第13-15次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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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樣態,113 年辦理經費總計 326 萬 5,720 元、114 年辦理經
                       費總計 329 萬 7,989 元;家防中心社工接獲通報後除可以提供
                       緊急救援、保護安置等處遇措施外,在暴力緩解後,轉介委辦

                       單位以家庭為中心,依其多元需求提供整合性服務,並透過支
                       持團體、充權及生命經驗的回顧與統整、創傷復原,增進渠等
                       適應與處理危機事件之能力,113 年 10 月 1 日至 114 年 3 月
                       31 日共計提供服務 1,374 人次。
                  (三)落實性騷擾防治業務: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辦理各項性騷擾申訴案件,其案件受理來源
                    包括被害人自行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以及
                    警察機關提起之申訴,案件由各該受理單位進行案件調查後,
                    提請本府性騷擾防治審議會進行審議,倘雙方當事人不服申訴
                    審議結果,可向本府社會處提起訴願,113 年 10 月至 114 年 3 月

                    總計受理申訴審議案件共 22 件。性騷擾防治宣導部分,針對性
                    騷擾業務承辦人及公共場所業者辦理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總
                    計 3 場次,參與人數 107 人次,對於學生則以校園講座方式進行
                    宣導,總計 113 年 10 月 3 場次、11 月 1 場次、114 年 3 月 2 場
                    次,參與人數 734 人次,另尚未建置性騷擾防治措施之場所,施
                    行實地查核,現場輔導建置性騷擾防治措施。

                  (四)建構區域型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因應社會安全網計畫推動,本府依據中央律定每十萬人口設置
                    乙處區域型家庭服務中心之政策,完成本市七區四館(正義館、
                    仁山館、安樂館、暖七館)「家庭福利服務中心」之佈建,並

                    依照中央所訂包括「家庭經濟陷困」、「家庭支持系統變化」、
                    「家庭關係衝突或疏離」、「兒少發展不利處境」、「家庭成
                    員有不利處境」、「因個人生活適應困難」等需要接受協助之
                    六項風險類型,及相關風險指標提供脆弱家庭可近性與可及性
                    之福利服務。
                    113 年 10 月 1 日至 114 年 3 月 31 日服務成果如下:

                   1. 個案服務:四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下稱社福中心)合計提供個
                       案處遇 9,042 人次,轉介 738 人次,福利諮詢 1,855 人次。
                   2. 預防性服務:辦理社區宣導、親子活動及親子講座 46 場 2,249
                       人次。

                   3. 網絡合作機制:共計辦理 12 場次 523 人次聯繫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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