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經費籌措,並業於 114 年 3 月 4 日邀請建築師及相關單位 辦理校舍改建研勘停車場興闢場址,會勘結論如下;研勘地 點之土地使用分區為學校用地,建議配合校舍整建政策興闢 地下層多目標停車場,以符合校方空間使用需求及節省興闢 成本。 2、 經查本府教育處刻正進行「安樂國小老舊校舍(教學樓 A 改 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案」勞務採購作業,並委由本處籌支 本案停車場興闢部分之規劃經費。 ~335~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