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設備排序第 1 為各區公所,比例達 69.00%, 第 2 為警察局(9.99%),依序為民政處(7.58%)、教育 處(6.52%)、消防局(4.24%)、兒童及少年事務處 (1.74%),環境保護局、產業發展處及綜合發展處申請 案之經費佔比均在 1%以下。 ~126~ 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