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討論第三案 案 由:大型社區內因建築所留設之通道,其公共地役權如何認定? 如大慶大城道路之鋪設,請市府報告本市送審案件及執行情 形。 說 明: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一、市府辦理認定既成道路並重新鋪設前,應確保行政處理 之正當性與合法性,並審慎考量憲法第 15 條保障財產權 及司法院釋字 400 號中既成道路須給予民眾適當補償之 規定。 二、本市其他既成道路認定申請送審案件,請市府依規妥適 辦理,相關申請手續及資訊應公開於市府網站,以確保 土地所有人及公眾權益。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