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討論第二案
案 由:有關本市公車車齡統計資料、如何利用資訊系統提升準點率
、駕駛加班費問題以及公車汰舊換新計畫(含是否向中央申
請補助購置新能源公車)之報告。
說 明: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
一、市府應於遵守財政紀律下,依使用年限加速汰換舊有公
車,並積極向中央政府爭取補助。
二、市府應改善監控資訊系統,以提升公車的準點率和運營
效率;另市府應檢討公車處人力資源,並保障駕駛員的
權益,以維持公車之服務品質。
三、請市府將本市公車路網、營運績效及未來電動公車充電
站作通盤檢討,以作為公車營運改善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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