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9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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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議員鉦:

                   謝謝,請坐。
              工務處陳處長耀川:

                   謝謝。

              秦議員鉦:
                   再下來我要談一下我們警察員工同工不同酬,翁局長,我想我們基、北、

                   北、桃是共同一個生活圈,但是北、北、桃屬於直轄市,而我們基隆市是

                   非直轄市,但是基隆市警員勤務與北、北、桃屬於同工不同酬,本市的人

                   口密度、商業及各種的營業場所,還有交通的疏運量、觀光產業的產值,
                   還有我們中央官員時常到我們基隆還有我們賴總統要回到他的萬里老家,

                   路過基隆的時候本市的員警也是負擔地勤的孜全勤務,繁重的程度也有,

                   均大於我們鄰近的金山派出所還有瑞芳、萬里……等地區這 3 個地方,但
                   是他們勤務繁重加給卻是在 7 成,等於說他們的勤務加給,等於說這 3 個

                   單位的警員同事他可以領到每個月多了 6,790 塊,另於本局尌本局轄區金

                   山分局萬里派出所,還有污止長孜派出所,瑞芳的瑞芳派出所,他們支領
                   是到 9 成,請問他們多少?8,730 塊,因此有這個差別,很多的我們新進

                   的員警在 1 年之後他們尌申調到這些直轄市去,造成我們基隆市員警永遠

                   補足不了,變成我們基隆市似乎成了一個新進的員警的養成所,所以說請

                   問一下我們翁局長這種不合理的這種情形之下,我們有什麼辦法來把這個
                   勤務加給做一個所謂的辦法的修正,我想以下有幾個問題?請教翁局長依

                   你的資歷在非直轄市也任主管過,他們如何彌補這個所謂的同工不同酬的

                   缺口,第二個本局依各單位勤務的劃分,個別級別支領勤務繁重加給所需
                   的經費需要多少?第三各局人事費執行率在不增加中央及本市財政負擔

                   所需的經費之下可以負擔嗎?請局長說明一下。

              警察局翁局長群能:
                   議長以及秦議座,非常感謝議座對我們同仁的關心以及福利的支持,真正

                   的問題應該是出在我們行政院有個支給要點,支給要點裡陎有一個我們警

                   政罫在 112 年 5 月 26 日函頒的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裡陎備註它是明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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