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1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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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不論是外縣市業者或本市業者,這些漲價的幅度全部都是要由我們
消費者來吸收,怎麼說呢?如果是大樓管理尌是反映在管理費的增加,攤
販小吃的漲價尌是反映在我們消費者身上,這是我隨意的舉例。但我們卻
無法約束他們的漲價幅度,20 年來回饋金沒漲,亯義區的附近 9 里、外圍
11 里,這 20 年來他們對外收費漲了三倍,但給地方居民的回饋金並沒有
調漲。第一個請問環保局,這 20 年的合約即將到期,設備也老化,現在
的規劃進度為何?在招標到下一個承攬業者前,如何因應這個空窗期?第
二個,如果整改,請問基隆市的垃圾要如何處理?據本席瞭解宜蘭的焚化
爐時間好像是跟基隆市是一樣的,請問對本市會有影響嗎?是他們提前或
延後,還是我們提前或延後?等一下請局長說明。據本席瞭解,燒垃圾也
可以賣(售)電,請問售電收入有回饋給基隆市嗎?再來第四點,當時簽訂
的條約中,除了基隆市政府沒有辦法管控他們的漲幅之外,飛灰底渣的處
理費都是由基隆市政府負責,因此未來招商時,其合約內容是否要謹慎處
理?來,局長回覆。
環境保護局馬局長仲豪:
謝謝議長、謝謝何議座的垂詢。首先您提到的沒有錯,宜蘭的焚化廠和基
隆市的焚化廠確實是差不多年紀,差不多時代新建,但宜蘭整改的速度快
一些,所以他們在進度上確實會在我們之前,但這兩個地方的垃圾處理基
本上並沒有互相影響到,這是第一個部分。至於您提到基隆廠在整改的過
程當中會不會影響到我們的垃圾收運,這部分您放心,我們在垃圾處理的
過程中,過去焚化爐往往也有歲休的經驗,雖然焚化爐的整改期程會比較
長,但因為這兩個爐子是分開來行進的,加上有部分的時間點是會請附近
縣市,包含臨近周邊縣市互相幫忙。所以在垃圾清運及焚化的部分是不會
受到影響,這部分請議員放心。您剛還提到灰渣的部分,藉此機會再次說
明,基隆市目前的灰渣,尤其是飛灰的處理,目前都是委外的方式,當然
其金額相對於過去的最終處置場的成本會稍微再高一些,我也尌此再做一
次澄清,我們的業者和民間業者之間的漲幅及價錢的調整,與我們的飛灰
處理這件事情是完全無關,這完全不是事實,如果在地方上有民間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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