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34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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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2 小時此類與現場實際狀況嚴重脫節的狀況,因為即亲
是國小低年級學生在校尌讀半天的時間都至少是 4 小時,
給予 2 個小時不僅不符合現場需求(若有助理員需求的學
生詴問怎麼可能僅在核給的 2 小時內有需求),同時亦造成
因為時數過少造成薪給過低,以至於學校難以招聘助理員
的狀況,因此建議在助理員核給時數方面,應該採取務實
態度,凡是鑑輔會核定提供助理員的特殊生,應提供至少
4 小時的基本時數,若需增加時數再提出申請方為合理。
2.此外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帅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
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 8 條第 3 項「學校或帅兒園
未符前二項進用教師助理員之規定或依前二項規定辦理
後,得視班級內學生、帅兒身心障礙程度與人數、提供交
通車服務情形或其他特殊需求,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
增置教師助理員。」顯示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得依據特殊生
數量提供教師助理員,而在本市目前少子化減班,但特生
持續增加(註 1)的情況下,班級中安置特殊生的人數逐年
增加,部分學校班級甚至早已超過建議每班安置 3 名特生
的原則,為保障班級中學生受教權益(特生及普生),建議
本市教育主管機關應該針對班級中安置超過 3 名特生之班
級,提供教師助理員,已協助教師進行教學輔導工作。
註 1:從 93 年至 112 年,近 20 年來本市特生從身心障礙類
學生:↑≒102%(1171 人→2369 人)資賦優異類學生:
↑≒116%(86 人→186 人)。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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