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91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P. 2491

基隆市總預算案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常門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明
                                                                             接收垃圾,一般事業
                                                                             廢棄物支付市府之回
                                                                             饋金每噸收入200元
                                                                             (200元/噸*113,150噸
                                                                             /年=22,630,000元)
                                                                             22,630千元
                                                                             資源回收變賣款(12月
                                                                             *245,000元=2,
                                                                             940,000元)(收支對
                                                                             列)2,940千元
                                                                             廚餘回收變賣款(12月
                                                                             *50,000元=600,000
                                                                             元)(收支對列)600千
                                                                             元
                                                                             委託廠商處理廢棄車
                                                                             輛收入(12月*30,000
                                                                             元=360,000元)(收支
                                                                             對列)360千元
                                                                             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
                                                                             用(4次*145,000元
                                                                             =580,000元)(收支對
                                                                             列)580千元
                                                                             代清除水肥費用徵
                                                                             收,辦理水肥清運、
                                                                             水肥代處理(依據基隆
                                                                             市代清除處理廢棄物
                                                                             自治條例)(收支對列)
                                                                             1,623.8千元

                                                                             依空地空屋管理自治
                                                                             條例,委由合法清除
                                                                             機構代清除廢棄物
                                                                             後,向違反人求償所
                                                                             需費用30千元
                                                                             依據99年12月3日府授
                                                                             環清貳字第
                                                                             0990123201B號令發布
                                                                             「基隆市占用道路廢
                                                                             棄車輛移置費、保管
                                                                             費收費標準」:
                                                                             1.作業費(移置費)共
                                                                             25,000元。(1)小型汽
                                                                             車每輛/次600元,預
                                                                             估一年以領回35輛計
                                                                             算,600元*35輛=21,
                                                                             000元、(2)機器腳踏
                                                                             車每輛/次100元,預
                                                                             估一年以領回40輛計
                                                                             算,100元*40輛=4,

                                               165
                                             ~2461~
   2486   2487   2488   2489   2490   2491   2492   2493   2494   2495   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