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3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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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
                         辦      法:建議兒童及少年事務處應為各輔導單位之整合機關,落

                                     實兒、少輔導及關懷之成效﹔並發揮成立兒童及少年事
                                     務處成立之功能。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二十二、提 案 人:藍敏煌議員
                         連 罫 人:蔡旺璉議員、連恩典議員

                         案      由:建請兒少處持續規劃除了帅兒外多元的兒少活動場域。
                         說      明:市府於 7 月 1 日成立兒童及少年事務處,針對兒童及少

                                     年的福利、培力與場館布建等,進行一條龍的規劃,是
                                     很好的方向;尤其各區的室內兒童樂園,廣受好評,建

                                     請兒少處持續規劃除了帅兒外多元的兒少活動場域,國
                                     小學童及青少年的活動場館,都能持續規劃與布建。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二十三、提 案 人:藍敏煌議員

                         連 罫 人:蔡旺璉議員、連恩典議員
                         案      由:建議兒少處將 CRC 的精神推廣到市府各局處,讓各單位

                                     理解 CRC 的精神,全方位守護兒童權利。
                         說      明:『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簡稱 CRC)是最普世性的國際公約,兒少處在推
                                     廣與落實 CRC 方面著力甚深;惟除了兒少處外,市府各

                                     單位之業務範疇,多少都會涉及兒少相關事項,建議兒
                                     少處將 CRC 的精神推廣到市府各局處,讓各單位理解 CRC

                                     的精神,全方位守護兒童權利。
                         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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