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3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P. 1413
責。
辦 法:建議兒童及少年事務處應為各輔導單位之整合機關,落
實兒、少輔導及關懷之成效﹔並發揮成立兒童及少年事
務處成立之功能。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二十二、提 案 人:藍敏煌議員
連 罫 人:蔡旺璉議員、連恩典議員
案 由:建請兒少處持續規劃除了帅兒外多元的兒少活動場域。
說 明:市府於 7 月 1 日成立兒童及少年事務處,針對兒童及少
年的福利、培力與場館布建等,進行一條龍的規劃,是
很好的方向;尤其各區的室內兒童樂園,廣受好評,建
請兒少處持續規劃除了帅兒外多元的兒少活動場域,國
小學童及青少年的活動場館,都能持續規劃與布建。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二十三、提 案 人:藍敏煌議員
連 罫 人:蔡旺璉議員、連恩典議員
案 由:建議兒少處將 CRC 的精神推廣到市府各局處,讓各單位
理解 CRC 的精神,全方位守護兒童權利。
說 明:『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簡稱 CRC)是最普世性的國際公約,兒少處在推
廣與落實 CRC 方面著力甚深;惟除了兒少處外,市府各
單位之業務範疇,多少都會涉及兒少相關事項,建議兒
少處將 CRC 的精神推廣到市府各局處,讓各單位理解 CRC
的精神,全方位守護兒童權利。
辦 法:
~13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