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7 - 基隆市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暨第10-12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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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 720 萬元(補助款 360 萬元、配合款 360 萬元),因未及
納入年度預算,請同意辦理墊付,俟編列 114 年度預算歸
墊轉正,請審議。
說 明:一、依據交通部公路局 113 年 8 月 8 日路運計字第 11350
02216 號函暨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 44 點第 4 款
及第 6 款規定辦理,並業經本府 113 年 8 月 27 日第
2037 次市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案係規劃於寶祥卲祥(往市區)、大武崙站(往分
站)、碇內國中(往市區)、光華國宅(往市區)、大竿
林一(往市區)、崇法國宅 (往市區)、以洞巖(往市
區)、培德工家(往市區)、海大中正路口(往市區)、幸
福人生社區(往分站)、海大濱海校門(往分站)、安樂
路一段 81 巷口(往分站)等地點建置候車亭。
三、檢附上開核定函影本備查函影本及本府第 2037 次市
務會議紀錄影本各 1 份。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十四、提 案 人:基隆市政府
連 罫 人:
案 由: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罫核定補助本府辦理 113 年度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暨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中
心」,所需經費計新臺幣 127 萬 3,314 元(本府配合款),
因未及納入年度預算請同意辦理墊付,俟編列 114 年度預
算歸墊轉正,請審議。
說 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罫 113 年 4 月 16 日社家
障字第 1130760716 號函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
點」第 44 點第 6 款規定辦理。
二、本計畫為讓本市身心障礙者擁有生活「自主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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