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第20屆第13、14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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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建請市府研議調整「基隆市各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
                                     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修

                                     正第二項第一款之「民俗節慶或重大活動」施放爆竹煙
                                     火時段,或研議指定場域供民眾施放煙火,以平衡民俗

                                     活動及住戶安寧。
                         說      明:經民眾多次反應,春節期間有部分民眾於不對的時間及

                                     地點(如:半夜一點在風雨球場)施放爆竹煙火。建請
                                     市府研議調整「基隆市各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

                                     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修正第
                                     二項第一款之「民俗節慶或重大活動」施放爆竹煙火時

                                     段,或研議指定場域供民眾施放煙火,以平衡民俗活動
                                     及住戶安寧。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四十七、提 案 人:陳冠羽議員

                         連 署 人:施偉政議員、呂美玲議員
                         案      由:暖暖區過港路道路品質提升計劃之寧靜街人行道範圍只

                                     到暖江國小前方,唯過港幼兒園及過港里民活動中心後
                                     方常有機車停放,且人行道工程後道路寬度不一致,為

                                     使人行道連貫、統一道路寬度,建請市府研議於該處劃
                                     設標線型人行道。

                         說      明:過港幼兒園後方同時屬於幼兒園緊急避難路線,若無劃
                                     設人行道,幼童在做逃生演習時就會走到馬路上,缺乏

                                     保護,建請市府研議於該處劃設標線型人行道,淨空路
                                     側空間。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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