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第20屆第13、14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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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為落實市府「有愛城市」政策,秉持尊重往生者的良好
禮俗並兼顧環保,建請市府社會處應責成基隆市殯葬管
理所應研擬於各家祭室比照各廳裝設電視螢幕可以秀出
各界致贈電子輓聯,以讓往生者備極哀榮,寬慰遺族,
ㄧ視同仁,不因場面大小而有所不同,對於較弱勢家庭
聊表安慰。並請研議於各廳比照台北市殯葬所提供網路
租用「遠距視訊直播參與告別式設備」服務。
辦 法:請基隆市政府從寬認定辦理。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二十六、提 案 人:韓世昱議員
連 署 人:秦鉦議員、鄭愷玲議員、呂美玲議員、連恩典議員、曾
紀嚴議員
案 由:建請市府修正「基隆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除
了年節喜慶和廟會可以使用經消防單位核可種類之安
全鞭炮、煙火外,每日晚上 10 時至早上 8 時止,本市
嚴禁燃放鞭炮、煙火,並請警消單位嚴格執法,以維護
公共安全與居住安寧。
說 明:由於環境和時代的變遷,鞭炮、煙火種類日新月異,而
面對本市新建社區大樓林立且密集,停放路邊的電動機
車、電動汽車、瓦斯汽車的數量與日俱增,民眾任意燃
放不安全的鞭炮、煙火深恐釀成不易搶救的大火警,依
目前消防局的配備和訓練,遇到電動機車或電動汽車串
聯式的爆炸起火,並非一般傳統消防設備可以滅火,燃
放不安全鞭炮、煙火倘不慎引燃社區房屋或山區大火也
是讓市民恐懼萬分。若立法改成基隆市全天候禁止燃放
不安全鞭炮、煙火,除了年節喜慶和廟會可以使用經消
防單位核可種類之安全鞭炮外,每日晚上 10 時至早上 8
時止本市嚴禁燃放不安全鞭炮、煙火,並請警消單位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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