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第20屆第13、14次臨時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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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為落實市府「有愛城市」政策,秉持尊重往生者的良好
                                     禮俗並兼顧環保,建請市府社會處應責成基隆市殯葬管

                                     理所應研擬於各家祭室比照各廳裝設電視螢幕可以秀出
                                     各界致贈電子輓聯,以讓往生者備極哀榮,寬慰遺族,

                                     ㄧ視同仁,不因場面大小而有所不同,對於較弱勢家庭
                                     聊表安慰。並請研議於各廳比照台北市殯葬所提供網路

                                     租用「遠距視訊直播參與告別式設備」服務。
                         辦      法:請基隆市政府從寬認定辦理。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二十六、提 案 人:韓世昱議員
                         連 署 人:秦鉦議員、鄭愷玲議員、呂美玲議員、連恩典議員、曾

                                     紀嚴議員
                         案      由:建請市府修正「基隆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除

                                     了年節喜慶和廟會可以使用經消防單位核可種類之安
                                     全鞭炮、煙火外,每日晚上 10 時至早上 8 時止,本市

                                     嚴禁燃放鞭炮、煙火,並請警消單位嚴格執法,以維護
                                     公共安全與居住安寧。

                         說      明:由於環境和時代的變遷,鞭炮、煙火種類日新月異,而
                                     面對本市新建社區大樓林立且密集,停放路邊的電動機

                                     車、電動汽車、瓦斯汽車的數量與日俱增,民眾任意燃
                                     放不安全的鞭炮、煙火深恐釀成不易搶救的大火警,依

                                     目前消防局的配備和訓練,遇到電動機車或電動汽車串
                                     聯式的爆炸起火,並非一般傳統消防設備可以滅火,燃

                                     放不安全鞭炮、煙火倘不慎引燃社區房屋或山區大火也
                                     是讓市民恐懼萬分。若立法改成基隆市全天候禁止燃放

                                     不安全鞭炮、煙火,除了年節喜慶和廟會可以使用經消
                                     防單位核可種類之安全鞭炮外,每日晚上 10 時至早上 8

                                     時止本市嚴禁燃放不安全鞭炮、煙火,並請警消單位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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