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意見: 議 決: 通過。 二十九、 提 案 人: 俞議員叁發 連 署 人: 鄭議員愷玲、秦議員鉦 案 由: 安樂國小操場因年久失修漏水,建請改善。 說 明: 一、該操場之水溝因年久破損有漏水現象,因該操場位置高 於緊鄰之樂一路 28 巷,故滲漏之汙水經常流漏至該巷道,孳 生路面汙染及異味。 二、建請予以改建解決,並一併處理樹木樹根隆起毀損路面 之情形。 辦 法: 請安排召集會勘研議討論。 審查意見: 議 決: 通過。 ~ 1050 ~